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西安市创业投资机构及投资事件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创业投资机构:
一、创业投资机构申报备案条件
1、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或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资金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有至少 3 名具备 2 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及激励约束机制。
二、投资事件申报备案条件
1、备案创业投资机构所投资的科创企业,是注册地和 纳税地在我市辖区、成立时间5 年以内、上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5000 万元(含)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从事领域符 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和西安市主导产业领域(电子信息、汽 车制造、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 人工智能、5G 技术、增材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云计算 及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软件信息等);
2、投资事件发生于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后。
三、注意事项
1、备案将作为创业投资机构按照上述文件申请投资奖 励的依据。
2、备案需如实填写《创业投资机构备案申请表》和《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事件备案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胶装 相关材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封皮、资质证照及骑缝章)。
四、报送地址。
报送单位: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地 址:丈八四路神州数码科技园 4 号楼 5 层
联 系 人:颜露 88330382-815
附件:
2021年11月4日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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