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 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初赛通知

各参赛企业、评委: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50号)、《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陕科函〔2021〕52号)有关部署和要求,资格审核完成后,大赛将进入初赛阶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赛时间

2021年8月3日—8月8日

二、初赛形式

初赛采用网评的形式,网评内容为各参赛企业报名时在系统所填报的内容。

三、初赛评委、行业分组及分数计算方法

由大赛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3名评委对进入初赛企业的项目进行评审;分组原则上按七个行业划分,若行业分组的参赛企业数量分布不均、竞争比例不足,大赛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并组比赛;以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作为参赛企业的最终得分。

四、初赛企业晋级

1、初赛按参赛企业最终得分进行排名,以企业在行业组内排名顺序作为晋级和淘汰的依据,初赛晋级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具体晋级名单以公示为准。

2、符合“以投代评”条件的参赛企业可申报直接晋级大赛复赛,具体申报请按照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投代评”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提交资料,截止日期:2021年8月4日。

3、初赛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各参赛企业可登陆大赛官网,查询系统状态,如显示“初赛未晋级”,则表示未晋级复赛,如显示“复赛中”,则表示初赛已晋级复赛。

4、晋级复赛的企业,可通过“陕西创新创业”微信公众平台了解大赛最新动态;同时参考大赛评分标准,提前准备复赛PPT,做好路演相关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联系晋级企业,通知复赛相关事项。

附件: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投代评”实施方案(试行)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第十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投代评”实施方案(试行)

一、“以投代评”

 “以投代评”是指经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参赛企业以实际获得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代替大赛初审、初赛直接晋级大赛复赛的参赛方式。

二、适用条件

1、申报“以投代评”参赛企业必须符合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暨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参赛条件;

2、参加大赛初创企业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累计获得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大于50万元(含);

3、参加大赛成长企业组企业,近2年内累计获得风险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金额大于300万元(含)。

三、参赛流程

1、报名:申报“以投代评”企业须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完成大赛报名;须在大赛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网址:https://jinshuju.net/f/xLrSP5,提交“以投代评”相关资料;

2、审核: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大赛报名和“以投代评”条件对企业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且资料真实的申报企业确定资格;

3、晋级:符合“以投代评”资格的参赛企业,直接晋级大赛复赛,大赛复赛、决赛等按照大赛要求进行;不符合“以投代评”资格的参赛企业,按照大赛要求参加比赛。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

2、申报企业获得投资资金入账凭证;

3、申报企业股东变更工商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须提交纸质版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其他事项

1、对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报材料,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随报随审,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企业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从大赛评委库随机抽取3-5名创投专家进行研判,专家决定为最终结果;

3、纸质资料提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315创投服务办公室029-88851321。(以收到纸质资料为准)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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